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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药品名称】 格列齐特缓释片(达美康)
【通用名称】 格列齐特缓释片
【规格型号】 60mg*30片
【生产企业】 施维雅(天津)制药有限公司
【批准文号/生产许可证号】 国药准字J20150121(原国药准字J20110047)
【有 效 期】 36 月
【功能主治】 用于单用饮食控制、运动治疗和减轻体重不足以控制血糖水平的成人2型糖尿病患者。
主要原料 格列齐特 化学名称:1-(3-氮杂双环[3,3,0]辛基)-3-对甲苯磺酰脲。(其他详见说明书)
用法用量 每日1次,剂量为半片至2片(即30至120mg)。建议于早餐时服用。建议吞服,不应粉碎或咀嚼。 如某日忘记服用药物,第二日服药剂量不得增加。与所有降血糖药一样,应根据患者的血糖水平来调整剂量。 *首次剂量 首次建议剂量为每日30mg(半片)。如血糖得到有效控制,可采用此剂量用作维持治疗。 如血糖没有得到充分控制,剂量可逐次增至每日60mg、90mg或120mg。每次增量间隔至少1个月。对于以上述某个剂量治疗2周血糖仍无下降的患者,建议此时即可增加剂量。(其他详见说明书)
生产企业 施维雅(天津)制药有限公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