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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品名 | 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(诺欣妥) |
主要原料 | 本品活性成份:沙库巴曲缬沙坦钠。 |
主要作用 | 1.以沙库巴曲缴沙坦计50mg、100mg、200mg: 用于射血分数降低的慢性心力衰竭(NYHAI-IV级,LVEF≤40%)成人患者,降低心血管死亡和心力衰竭住院的风险。 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可代替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(ACEI)或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(ARB),与其他心力衰竭治疗药物合用。 2.以沙库巴曲缴沙坦计100mg、200mg: 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。 |
产品规格 | 100mg*14片 |
用法用量 | 诺欣妥可以与食物同服,或空腹服用(参见[药代动力学])。由于与ACEI合用时存在血管性水肿的潜在风险,禁止诺欣妥与ACEI合用。如果从ACEI转换成诺欣妥,必须在停止ACEI治疗至少36小时之后才能开始应用诺欣妥(参见[禁忌])。推荐诺欣妥起始剂量为每次100mg,每天两次。在目前未服用ACEI或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(ARB)的患者或服用低剂量上述药物的患者中,用药经验有限,推荐诺欣妥的起始剂量为50mg,每天两次。根据患者耐受情况,诺欣妥剂量应该每2至4周倍增一次,直至达到每次200mg每天两次的目标维持剂量。血钾水平>5.4mmol/l的患者不可开始给予诺欣妥治疗。SBP<100mmHg的患者,开始给予诺欣妥治疗时需慎重,注意监测血压变化。对于100mmHg≤SBP至110mmHg的患者,应考虑起始剂量为50mg,每天两次。如果患者出现不耐受诺欣妥的情况(收缩压≤95mmHg、症状性低血压、高钾血症、肾功能损害),建议调整合并用药,暂时降低诺欣妥剂量或停用诺欣妥(参见[注意事项])。诺欣妥具有拮抗血管紧张素Ⅱ受体的活性,故不应与ARB合用(参见[注意事项]和[药物相互作用])。详见说明书。 |
生产企业 | Novartis Singapore Pharmaceutical Manufacturing Private.Ltd.(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分装) |